各二级学院(部门):
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申报工作已启动,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要求,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和数量
本届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(以下简称专区)设置著作论文奖、咨询服务报告奖、普及读物奖、青年成果奖。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,其他奖项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专区奖励数量为190项。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,允许各类、各等级奖项有空缺。
二、申报资格和要求
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、论文、咨询服务报告、普及读物,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的成果除外。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专区评奖工作实施办法(附件2)有关规定。
三、申报办法和程序
(一)申报者填写专区申报评审表
申报者填写(附件4)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申报评审表。申报者个人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。
(二)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、汇总
审核重点:1.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;2.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,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;3.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;4.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,申报材料是否真实。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,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。
(三)报送材料清单
1.电子版材料
以学院为单位将《专区申报评审表》word版、编排有序的成果及佐证材料PDF版,以及excel版《贵州省“教育科学研究专区”成果申报汇总表》,统一命名打包,注明专区申报将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:qnsykyc@163.com(邮箱标题标注“学院+申报者+专区申报”)。其中,汇总表信息须与申报材料信息保持一致,PDF版成果材料的容量须小于50M/个。
2.纸质版材料
《专区申报评审表》填写后,使用A4纸双面打印,普通订书针装订,与PDF版信息保持一致,按报送时间提交科研处826办公室完成报送工作。
3.报送时间:2025年11月4日17:00截止
4.联系人:孟方友,联系电话:18070402262
附件:1.贵州省教科规划办关于转发《教育部办公厅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 知》的通知
2.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实施办法
3.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申报答疑
4.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 学)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申报评审表
5.贵州省“教育科学研究专区”成果申报汇总表
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科研处
2025年10月29日
一审:刘 爽
二审:胡榴虹
三审:罗会亮